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多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措施已落地。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此前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推出10条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的措施。
在人民银行总行和外汇局统一部署下,其中5条措施已在深圳全市落地,并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业务试点。
二是支持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
三是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按规定在开展跨境融资、跨境担保、跨境资产转让等业务时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
四是鼓励港澳地区人民币保险资金回流。
五是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与香港、澳门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
除了上述5条在深圳全市落地的措施,另有2条措施已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落地。
一是探索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
二是开展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收入境内使用便利化改革试点。
意见出台后,上述2条便利化政策的试点范围将扩大至深圳全市。
此外,包括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等在内的部分措施,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先期已研究拟定了实施方案。
下一步,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用足用好有关政策,继续大力鼓励辖内非银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逐步扩大跨境人民币使用规模和范围,进一步提高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市场认知度,扩大人民币在跨境投融资中的使用,加快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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