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要求,陕西省工信厅委托陕西省节能监察中心和西安市节能监察中心,对陕西省3户钢铁企业2016年度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进行了专项监察和现场核查,核查结果将作为企业2017年实行阶梯电价的依据。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工信厅节能安全处。
公示期:2017年9月21日至9月28日
电 话:029-63915580
传 真:029-63915582
附件:钢铁行业企业2016年度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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