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7-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稀土办)会同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司组织专家对内蒙古、江西、福建等省(区)的稀土开采、冶炼分离和贸易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有关地方工业和国土部门的人员参加核查。
核查组分别核查了北方稀土集团、巴彦淖尔市银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稀土矿业公司、赣县金鹰稀土实业有限公司、赣州市南环稀土综合冶炼有限公司、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结合稀土产品追溯体系数据,核对了原料采购、生产销售台账、财务数据等情况,采集了检测样品。核查中发现,部分地区存在此前整顿过程中被责令停产的部分企业违规恢复生产、个别企业购买加工非法矿产品等问题。
核查组及时就上述问题与有关地方的人员交换了意见,要求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尽快对问题企业予以严肃处理,特别是违规恢复生产和采购加工非法稀土产品的企业,要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和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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