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昌万金属联系方式
销售热线:   0510-68795107
图文传真:   0510-83631219
企业邮箱:  596181598@QQ.com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河北两家钢企用电执行阶梯电价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1    更新时间:2017-09-13

根据河北省发改委、省工信厅《关于全省水泥企业可比水泥(熟料)综合电耗专项监察结果的通告》(2017年第2号)、《关于全省钢铁企业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耗专项监察结果的通告》(2017年第3号)相关情况,按照两部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河北省物价局决定对9家水泥、钢铁企业执行阶梯电价。

这9家企业分别是:张家口市大境门水泥有限公司、唐山市第一水泥厂、唐山国丰水泥有限公司、邯郸市鼓兴水泥厂、临城中联福石水泥有限公司、邯郸市新市水建材有限公司、滦县磐石水泥有限公司7家水泥企业,唐山贝氏体钢铁(集团)顺兴钢铁有限公司、唐山瑞丰钢铁(集团)粤丰钢铁有限公司2家钢铁企业。供电企业要根据省物价局公布的加价标准,对上述企业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生产用电量(含市场化交易电量)收取加价电费。

据了解,7家水泥企业阶梯电价加价标准分别从每千瓦时0.10元至0.25元不等,2家钢铁企业阶梯电价加价标准每千瓦时均为0.05元。

[返回行业新闻中心]
网站首页 - 公司概述 - 新闻中心 - 产品中心 - 售后服务 - 不锈钢知识 - 联系我们